報載1995年衛爾康西餐廳大火,奪走64條人命,建物成凶宅,土地成「凶地」,後來建物拆除轉租給五金行,但生意不好,歇業後空地曝曬12年,目前做停車場之用。地主現在要賣地,卻喊價一坪105萬,有沒有搞錯?

凶宅拆屋曬地是必須的,但必須連地上的混擬土、地磚一併敲開,翻鬆地下泥土曝曬才可以,而且四周用鐵絲網圍籬即可,不要用鐵板阻隔造成氣場停滯,凶地的泥土如果翻曬過,沒有黑爛污泥及臭味,土質乾爽,再來蓋屋做生意或居住才OK;否則就要挖走換填新土,再曬半年看有沒有黑爛臭,地氣還是一樣臭對人體不好就別蓋房了,繼續當停車場比較適宜;一般來說凶宅拆屋翻土超過10年,又請過正統道教法師做過法事,應該比較沒問題,依照許多宗教說法,人往生後靈魂離開,至多30年內一定要再投胎,否則會變遊魂,除非還有心願未了或不甘願,才會停留原地,凶宅超過30年還沒人住,怨靈沒超渡成功,就成了厲鬼,一般道士法師是處理不了的,我小時候附近鄰居家失火燒死1個5、6歲小孩,房屋閒置了幾十年沒人住,有天晚上快9點我經過那房子,赫然發現屋內2樓燈亮了,1個很明顯的小小孩身影附在窗台玻璃上雙手不斷摸索移動,我沒多停留,但那天之後房子燈也沒再亮過,是那個孩子嗎?我都變老了,那影子還是孩子樣,鬼嚇人會嚇死人,所以我奉勸出事房地的持有人在30年內要捨得降價賣、或者降租金,先求人氣壓過陰氣要緊,八字不重的人也別鐵齒或貪小便宜買下來,天天膽顫心驚,一個很苦命的同事告訴我,在孩子2歲時,先生病故,因為婆婆不喜歡母子倆,幾年後搬出來住,但當時薪資低也急著找地方住,看到超便宜小套房出租,沒考慮就住了,直到孩子被鬼嚇得不敢獨處,才知道便宜都是有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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