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個家庭總會有不愛吃、不想吃,吃不完的食物,放到壞,變餿水很可惜,送給需要、想要或節儉願意拿的人使用,都是好的,有人吃總勝過浪費好。有時親友送我的水果,家人不愛吃,我會默默把它放到土地公廟的桌上,不拜拜,讓人自由帶走;這麼做是考量有些遊民、無依孤單老人或貧困民眾、願意使用的民眾,可以在不損及顏面下獲得我不需要的食物。有些節儉的老人願意使用,拿去也很好。我們不用的東西就不要捨不得,希望公寓大廈或商店也可以在騎樓設個高一點小架子或桌子〈防小狗叼咬〉,上面寫著歡迎感謝有需要的人使用,讓住民釋放出不要的食物或用品,讓遊民或窮人很自然的順路去拿,讓需要的人獲得物資又不傷及尊嚴。你不要的東西有人要,就算是拿的人貪小便宜、不想買,也沒關係,最重要的是物資不要浪費擺爛了,台灣人最不需要的就是炫富敗家,請多多響應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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